施之于建筑,則表現為不求外顯而求內涵的特點?梢哉J為,君子之建筑亦是“訥之于言”的。中國建筑往往把精華和高潮放到最里面,放到最后面,而前面則只是樸質的墻。庭院深深深幾許,精彩之處全在這一層層的化解之中。農耕文化內向型的特征決定了中國古建必然要選擇這種重感悟、重內涵的建筑布局方式。
中華民族以農業社會形態經歷了氏族制度解體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民族血緣紐帶解體的不充分決定了后世大量地保留了由氏族社會遺留下來的特征。主要由血緣家族組合而成的農業鄉村最終形成了中國千年不衰的宗法制度。
注重血脈相承的純正性以及長幼尊卑的秩序倫常,成為維系宗法制度的必不可分的東西!吧癫混Х穷,民不祀非族”成為一種沿襲久遠的傳統觀念。在中國,宗法制度兼備政治權力統治和血親道德制約的雙重功能。雖然歷經動亂,社會經濟形態、國家政權形式多有變遷,但構成中國社會基礎的始終是由血緣紐帶維系著的宗法性組織——家族。
“家”在中國古代是社會的基本細胞!凹易濉迸c國家在組織、結構方面是一致的,國是大的家,家是小的國,具有“家國同構”的特征。
在這樣一種社會特征之下,一切思考便均是由“家”開始的。家,是社會思考的基本單位。這一點,在建筑上有著深刻的反映。
以家為起點的特征,導致中國古代建筑以“住宅”為發展原型的特征。
在中國古代建筑中,有明顯的特點表明一切建筑形制均是由住宅發展而來,一切均以住宅概念為原型。西方的教堂不宜作為住宅,中國的住宅卻可以改作佛寺,官衙是官員的住宅,佛寺是佛的住宅,皇宮是皇帝的住宅,至于商店也是“前店后居”、是商人的住宅。總之,似乎沒有一種類型的房屋是完全和居住無關的,而且,任何一類建筑似乎都是由住宅發展而來的。
在古代,住宅和房屋之間的含義是沒有分別的。最早的時候稱為“宮室”,后來叫作“居處”。居處就是生活起居,以至于包括一切戶內工作的地方。在這個總概念之下,似乎無須再作什么房屋種類的詳細劃分。
綜上所述,中國古典建筑體系是一套深受農耕意識影響、與宗法社會相諧調的體系,它在設計意念上是以“家”為思維起點,以住宅為原型而不斷衍生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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