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舉辦“建筑環境藝術設計師”專業技能人才培訓考核與設立“人才培養基地”的函
人社部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PAT培訓項目
文件
建筑環境藝術設計師考試管理中心
北京工華中安建筑科學研究院
環藝師考(2014)07號
一、培養考核宗旨:
貫徹《職業教育法》文件精神,落實大學生畢業(學歷證+技能證)雙證書制度,服務行業、提升技能、促進就業,更好更快的加強建筑環境藝術設計人才隊伍的建設。
二、證書頒發: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頒發全國通用的“建筑環境藝術設計師”《專業能力證書》。
三、證書查詢網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官方網
www.zhongguozhixie.com.cn 或CAC教育網www.cacedu.cn
四、培訓項目批準查詢方式:
1、進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官方網站 — 進入首頁右側“PAT專業能力證書查詢” — 進入“合作機構” 輸入“機構編碼p111489”查詢。
2、“建筑環境藝術設計師考試中心”網址:(www.aead.org.cn),查詢書面合作授權文件。
五、證書有效性:
1、根據《職業教育法》的相關規定,該證書是對勞動者崗前培訓、在職培訓、能力提升培訓、繼續教育和創業培訓的證明,可以作為學員從業的憑證。該證書編號為唯一編碼,全國通用。
2、該證書表明持有者已經通過中國職工教育和職業培訓協會聯合有關機構組織的相關課程培訓及考核,具備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六、證書樣本:
七:培訓對象:
1、各建筑大學(學院)、美術大學(學院)、藝術學院、綜合類大學的環境藝術系(專業)的在校學生。
2、環境藝術設計專業民辦(社會)培訓機構的在校培訓學生。
3、建筑(規劃)設計、室內空間設計、環境景觀設計、建筑裝潢設計、風景園林設計、雕塑藝術設計、建筑照明設計、陳設與展示藝術設計、橋梁藝術設計、古建筑設計、公共建筑空間藝術設計與施工單位的從業人員。
八、培訓考核方式:
1、堅持“職業操守、理論教學、實際操作、技能培訓”相結合的培訓模式。
2、以“理論考核+建筑環境設計實務考核”的考核方式。
九、人才培養基地設立:
詳見《建筑環境藝術設計師人才培養基地》管理規定。
十、考試管理中心聯系方式:
電 話: 0931-2345882 手 機:18809312262
聯系人: 王老師 郵 箱:18809312262@139.com
網 址:www.aead.org.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三里河路甲13號中國建筑文化中心大廈C座5樓。
北京工華中安建筑科學研究院
建筑環境藝術設計師考試管理中心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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